2月9日消息,今日,小米法务部官微发文称,近日,我司收到海淀区人民法院关于微博平台用户“溪溪大人”侵权的一审判决,判决被告合计赔偿15万元,并于该用户微博置顶道歉24小时。
小米法务部严正提醒,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法治是互联网治理的基本方式,对造谣、抹黑等侵权行为,我司将持续以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
判决书显示,被告声明的内容、发布位置须经法院审核,如不履行,法院将根据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,在相关媒体发布判决的主要内容,费用由被告负担。
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,应当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。
截稿前,博主“溪溪大人”并未在微博发布道歉声明。